我常常觉得我称不上热爱游戏,因为我的水平没有对应的一款拿得出手的游戏。但我觉得我也算是蛮喜欢游戏的,打过的游戏也不少,对新的3A作品和电竞比赛仍充满兴趣。也许曾经的我也是“网Y少年”,只是没有如标签所谓的那么多的F面模样。而且我觉得成长在跟我一样年代的很多人都像我,把游戏作为成长的一部分。 一次偶然的机会玩起泡泡堂这款游戏的,大约是在07年,那时候家里没有电脑,我总是背着家人,偷偷去网吧玩泡泡堂,我觉得把零花钱花在这里非常过瘾,也因此只能戒掉爱吃零食的习惯,毕竟大人给的零花q有限。那时候在网吧里的人,都和我差不多是同龄的,我们也是约上三两朋友一起去,网吧里除了几位上网聊QQ的,其他人都在玩泡泡堂这款游戏,现场气氛热烈那可真叫一个刺激。尽管私底下我们是好同学好朋友,但是人各有志,游戏中,我们还是会血战一番。
我想称自己为“网Y少年”,无所谓其褒义贬义,在我眼里,有游戏陪伴的成长就是最好的成长。我为游戏被父母狠狠教育过,为游戏和伙伴开怀大笑过;我在游戏里喷人也被人喷,在游戏里体会荣耀和并肩作战;游戏代表着是我的金钱、我的荒废,我的付出、我的学习,我的想象力、我的思维力,我的骄傲、我的自卑,我的气愤、我的激动,我放学后蹬得更快的自行车、我盯着下载进度条难熬的心情,我上网查的攻略和秘籍、我与别人交流的新版本的咨询,我的青春、我的时代。 “当我们这代人在游戏里砥砺成长,超越地域结交最真实的友谊,跨过虚拟收获最纯真的爱情。当游戏为代表的流行文化终于戴上光环,成为被传颂的伟大故事,让我们激动欢笑流泪,这意味着,一代人的怕与爱被认可了。”——斯皮尔伯格《头号玩家》
|